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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网数据备份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4-04-21  作者: 来源:

为加强校园网各类信息系统数据安全规范数据备份工作,避免因硬件故障、病毒、黑客破坏、误操作等造成数据失,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校园网信息系统包括公共信息系统、业务系统、各类网站等三类,其数据备份工作由网教中心与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进行。

第二条网教中心是校园网数据安全的管理部门负责校园网数据备份设施、系统建设,负责公共信息系统、数字校园核心数据库、网站数据库等的备份工作,指导、协助职能部门做好相关数据备份工作。

第四条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所建业务系统、网站程序的数据备份

第五条数字校园核心业务系统部门,因人员或设备困难需要网教中心协助做备份工作的,须书面申请。可在网教中心页面下载《XX系统数据备份委托申请》,填写系统有关信息和备份需求,经办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交网教中心安排实施。

数据备份的内容应包括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系统数据和业务数据等。操作系统与应用软件应保留最新版本备份,系统数据与业务数据应定期备份,保证备份内容完整,可再现系统运行环境

第七条系统数据与业务数据的备份方式、周期和保留时间,应根据应用系统和数据的重要程度容量有效利用周期确定。一般应每周完全备份一次,每天增量备份,至少保存最近二周的完全备份文件;

第八条计算机或设备进行软件安装、系统升级或更改配置,应进行系统数据、设备参数的完全备份备份资料保存三个月以上,以备原系统数据查询

第九条数据备份应有明确标识,如卷名、运行环境、备份人等,便于查阅和恢复使用。

第十条数据备份至少应保留两份拷贝,一份在计算机或存储设备上,以保证数据的正常快速恢复和数据查询,另一份硬盘、光盘、磁带等存储介质,与原系统运行环境物理隔离,存放在无磁性、辐射的安全环境。

十一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备份数据,严防丢失、损坏,其他人员需要调阅、借用必须经系统所属部门领导批准,并做好借用登记。

十二本办法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附录:

一、数据备份方式一般有四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合选用。

1.完全备份:对备份的内容进行整体备份

2.增量备份:仅备份相对于上一次备份后新增加和修改过的数据

3.差分备份:仅备份相对于上一次完全备份之后新增加和修改过的数据

4.按需备份仅备份应用系统需要的部分数据。

二、数据备份标识应详细记录备份数据信息包括:卷名、运行环境、备份人。

卷名命名规则:由“应用系统名称—(数据类型+备份方式+存储介质)—备份时间—序号”四部分组成各参数含义见下表。

应用系统名称

数据类型

备份方式

存储介质

备份时间

序 号

ABC

0操作系统

1应用软件

2应用数据

3其它

0完全备份

1增量备份

2差分备份

3按需备份

4其它

0硬盘

1光盘

2磁带

3其它

YYYYMMDD

年 月 日

XXX

例如:办公自动化—221—20101011—001表示所备份的资料是: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数据差分备份、存在光盘上,备份时间20101011日,序号001。

运行环境:操作系统名称、版本号,数据库名称、版本号等。

备份人备份人姓名及所在单位。

附 件:XX系统数据备份委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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